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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聚焦2022“安全生产月”】我省堤防安全包保责任体系基本建立

时间:2022-06-17 13:21:52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妨碍河道行洪的老旧堤防,必须在汛期前彻底清除,要尽快完善界河段堤防缺失部分。”5月25日,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白小丹,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韩向宇带队深入太原市、晋中市督导检查防汛备汛工作。督导组在流经清徐县、祁县的乌马河2.8公里界河段,查看了河道清障情况后提出。
“抢抓汛前时机,在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抓实抓好防洪工程建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白小丹说。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境内流域面积超过200平方公里的228条河流,其他规模以下有防洪任务的256条河流,共计484条河流明确了包保单位、包保责任人。据统计,全省484条河流划分的包保责任堤段共5560段,确定包保责任单位5555个、包保责任人6287个,签订包保责任书完成率为88.98%,标志着我省堤防安全包保责任体系基本建立。
据悉,各市河长办按照省河长办的安排部署,督导所辖各县(市、区)详细制定河道堤防包保责任制划分方案或落实细则,明确包保责任范围、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完成时间节点等,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包保责任书,做到逐河逐段落实堤防管理责任。截至目前,全省各市县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或规模以下有防洪任务的河段,堤防管理保护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域、纵向到底的堤防包保责任管理格局。
下一步,我省将依托河长制平台,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持续做好已建立的地方包保责任制落地工作,督促各级河湖长把各地包保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河调研主要内容,督促和指导堤防包保责任单位、包保责任人全面开展巡查检查,建立巡查台账,加大汛期巡查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堤防险工险段、砂基堤段、穿堤建筑物等易出险区域,重点开展督查检查,在汛期等关键时段加大巡查力度,加密巡查频次,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及时提醒督促专业部门进行维护,有效提升河流防洪能力。
同时,省河长办将采取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定期开展河道堤防安全隐患排查和巡查,加大对河道安全风险区域研判指导,全面掌握重点风险区域情况。

本报记者欧志强

延伸阅读

2022年2月,省河长办制定印发了《山西省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主要为加强堤防管理,保障行洪安全,充分发挥基层群策群防作用,补齐堤防管理短板弱项,维护河道两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明确包保责任制是指依托河湖长制平台,逐河逐段落实堤防管理责任,打通堤防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建立并施行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包保的河道堤防日常管理责任制度;适用范围主要为我省境内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堤防,其他河流参照执行。
《管理办法》共十五条,对“谁来包”“怎么包”“包什么”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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