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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团伙一审分获刑罚

时间:2022-06-14 17:22:29 来源:太原晚报

本报讯(记者 刘友旺 通讯员 贾丽媛 赵倩)提前安排人到高档洗浴场所应聘服务员,伺机配置储物柜钥匙,然后里应外合“抽张”盗窃顾客钱财……6月12日,万柏林区检察院消息,经该院提起公诉,流窜我市各洗浴场所的6名盗窃团伙成员,一审分别获刑7个月至3年不等,同时还分别处以罚金。结案后,该院又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洗浴场所加强运营管理。

2021年10月14日下午2时许,冯先生向公安机关报警称,他放在一家洗浴中心储物柜里的金戒指被偷,戒指购价8800元。警方侦查发现,储物柜柜门没有被撬盗或是技术开锁的痕迹,应是“内鬼”所为。

进一步侦查后,警方将在洗浴中心打工的山东籍男子徐某抓获。根据徐某的交代,警方又先后抓获团伙头目伍某、王某和成员洪某、李某、王某某等人。

案件侦查终结后,这一犯罪团伙被移送万柏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伍某、王某、徐某等6人分别来自重庆、甘肃、河北和山东,此前在江苏省洗浴场所打工时结识。2021年,伍某、王某等人来到我市,预谋在各大浴场通过“里应外合”手段行窃。2021年6月至10月,该团伙在我市共作案上百起,非法获利7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该团伙分工明确,作案手法十分隐蔽,徐某、李某、洪某等人应聘到浴场“卧底”,想办法获取管理卡后,交由王某复制。为了不使受害人发觉,该团伙行窃时只抽取部分现金,导致很多受害人直到民警联系对案时才发现财物被盗。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走访调查发现,很多洗浴中心在人员从业、履职监管方面存在疏忽。为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促进浴场正常运营管理,该院针对性制发了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

按照建议,洗浴场所积极完成整改。一是设备升级,更换所有管理卡;二是严格管理,考察工作人员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三是加强教育,培养员工爱岗敬业、能动履职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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