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经济报道 >

欧派电动车关联公司因抽检不合格被罚47.4万 没收46辆电动车

时间:2022-06-13 16:46:10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6月13日讯(记者 钟文鑫) 据信用中国网站消息,欧派电动车关联公司无锡市圣宝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因蓄电池防篡改项目抽检不合格,被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7.4万,没收违法所得9361.5元,没收46辆电动自行车。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中国网站显示,2022年3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库存的电动自行车委托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进行抽样检验,现场共抽样11个批次。2022年4月8日,收到检验检测报告NO:2022CCWA20245称,当事人生产的规格型号:TDT117-2Z、生产日期/批号:2022-03-06的电动自行车,检验结论为,样品经检验,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规定的要求。其它10个批次产品检验合格。经查,当事人生产的规格型号:TDT117-2Z(蓄电池容量20Ah)、生产日期/批号:2022-03-06的电动自行车经检验(检验检测报告NO:2022CCWA20245),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当事人对抽检程序、结果无异议。

现查明,抽检批次规格型号:TDT117-2Z(蓄电池容量20Ah)、生产日期/批号:2022-03-06的电动自行车,共生产158辆,2022年4月8日无偿送样检验1辆,销售111辆,现有库存46辆。另查明,当事人生产的抽检批次规格型号:TDT117-2Z(蓄电池容量20Ah)、生产日期/批号:2022-03-06的电动自行车,标价1000元/辆,生产成本是750.54元/辆。货值金额158000元,违法所得9361.5元。

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六十条,《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二十五条,给予无锡市圣宝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罚款47.4万,没收违法所得9361.5元,没收46辆电动自行车。

天眼查网站显示,无锡市圣宝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为1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朱仁华,经营范围包括助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助力车、车辆配件等。

图片来源:天眼查网站

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Copyright © 2021 山西商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