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经济报道 >

“公参民”转公办学校这样收费

时间:2021-09-07 09:21:15 来源:太原晚报

本报讯(记者 何宝国)9月6日消息,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规范“公参民”中小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后的收费事项。其中,“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后,不再向全部在校生收取学费、住宿费。

根据国家相关部委规定,我省对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简称“公参民”)中小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后收费进行专项规范。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确定:“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后,学校不再向全部在校生收取学费、住宿费;“公参民”普通高中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后,全部在校生执行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收费政策,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财政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财政,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

上述收费政策从2021年秋季开学开始执行。

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Copyright © 2021 山西商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