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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重拳,打击交通违法行为

时间:2022-07-12 13:21:15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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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来,各级交警部门严查公路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和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各地交警部门强化农村地区管控,全面排查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推动解决国、省道中央分隔带开口过多、绿植遮挡视线、路口缺乏安全设施等问题;全面启动交警执法站、农村“两站两员”、临时执勤点,形成上下联勤联动,无盲区、地毯式隐患排查动态管控态势。发动农村劝导站落实“七必上”要求,扎实推进公安部73个挂牌整治路口路段、省级挂牌督办110处路口路段及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治理,打通隐患排查整治“最后一公里”;推动村委会发挥好组织动员作用,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违法劝导、底数摸排、风险隐患报告等交通安全自治性措施。
现刊登这次行动中的4个案例,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无证驾驶且超载
驾驶人被罚款拘留

7月5日,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某视频APP上有一则农用三轮车拉运多人的短视频。视频中三轮车驾驶座上有两名女子,一人驾车,另一人用手机进行自拍,车斗内乘坐着多个大人和小孩。据三轮车驾驶人张某贤供述,车上共乘坐8人,其中4名未成年人,行驶中乘坐人薛某用手机自拍并发到某视频平台。驾驶人张某贤存在无证驾驶农用三轮车且人员超载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张某贤作出罚款500元并拘留3日的处罚,同时对乘坐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饮酒后驾驶营运车
被处拘留15日罚款5000元

7月5日23时,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酒驾行动。在对一辆晋L799**号牌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检查时,发现其存在酒后驾车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车。驾驶人将被处以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货车车厢载7人
莫把货车变“祸车”

7月1日,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辛后线西上庄口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货厢内载着多名工人。民警当即将其拦截,将工人转运,并口头传唤驾驶员吴某到交警一大队接受处理。经查,吴某在货厢内载了7名工人同回住处。最终,民警依法对吴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
驾照“没了”工作也丢了

7月3日21时20分,曲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高显村口路段设点检查时,发现小型汽车驾驶人邵某某存在饮酒驾驶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邵某某的驾照是A2本,平时是一名大货车司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吊销其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由此,邵某某至少5年内不能再当货车司机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本报记者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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