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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监督筑牢消防安全屏障

时间:2022-05-12 09:20:53 来源:山西日报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去年6月至10月,省人大常委会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随机抽查、暗访暗查,实地检查的单位涵盖文物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医院、学校、加油站等,全面覆盖消防设施及产品、公众聚集及人员密集场所多种类型,召开座谈会,并深入火灾事故现场,以案说法、深刻反思、吸取教训。检查组成员与专家共同分析问题、研究症结根源,推动执法检查走深走实,全国人大对我省这一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消防事业取得新进展
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开展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据介绍,本次执法检查聚焦法定责任落实,在统筹全面监督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各级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深入检查消防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后,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部门协同及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情况。执法报告显示,“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全省消防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十三五”时期较“十二五”时期,火灾起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14.17%和14.49%,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我省将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纳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重要内容,法规政策制度逐步健全。省政府连续14年以1号文件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数字政府、平安山西、“全科网格”建设和目标责任考核,形成责任倒逼闭环链条。省人大常委会及时修订《山西省消防条例》,为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救援事业提供法治保障。省委、省政府出台一系列办法,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消防体制改革。其中,《山西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效化解文物建筑火灾风险,受到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肯定;《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在全国率先打造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模式。
与此同时,我省逐步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升。
“十三五”期间,全省消防救援机构检查社会单位102.09万家次,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43.85万处,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562家,整改销案501家。不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督导,全面推进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截至去年底,全省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验收达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消防安全经费61.08亿元,2021年投入14.92亿元,创历史新高。建设全省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运用科技手段赋能消防安全管理。建立“1917”预案体系,组建特种灾害、重型化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无人机通信4类专业队。省内31支地方危化品应急救援队伍、10支森林救援力量纳入统一指挥调度体系。

新情况新问题亟待解决
法定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

执法报告显示,全省消防安全工作成效明显,但形势仍不容乐观。职责不清、责任不实等消防体制改革后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待解决。“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法定消防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
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政府领导责任履行不到位,“重发展、轻安全”的思想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尚未健全,部分地方基层消防网格“虚挂空转”、网格巡查制度形同虚设,全科网格员专业能力不足、职责履行不力的问题很突出。
“部门监管责任边界不清,联动联查机制不健全”也是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执法报告显示,消防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后,政府、部门、行业之间的职责边界不够清晰,比如,出租屋、小旅馆、农村自建房、多产权商场市场等消防监管责任尚未明确,密室逃脱、电竞酒店、储能电站等新型经济主体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存在盲区。
与此同时,还存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不到位,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纠能力不强等问题。执法报告显示,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淡薄;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后续养护机制不健全;农村消防基层基础薄弱,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检查中发现,在已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场所内,仍存在部分感烟火灾探测器被遮挡、防尘罩未拆封等现象;单位消防应急预案不完善或缺乏针对性、应急演练实施不到位等现象较为普遍;消防队员待遇偏低,招不来、留不住的问题时有发生。此外,还存在公众不能精准识别消防标志、不会有效使用灭火器材,自防自救知识和能力不足等问题;电动车进楼入户、高空飞线、违规充电等明令禁止的行为依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一手提升“消”的能力
一手提升“防”的效果

消防工作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安全,一头连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围绕一手提升“消”的能力,一手提升“防”的效果,执法检查组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领导责任,健全消防工作格局。理顺省市县管理体制、权责关系和运行机制,明晰职责边界,明确消防工作协调机制的职责和工作办法,充分发挥统一协调作用。加强基层消防治理,统筹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消防网格化管理,落实消防救援机构、确定管理人员、建立工作制度、开展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职责。
——进一步明确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强化联查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厘清市县各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边界,理顺行业主管部门权责关系,及时跟进新型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杜绝监管断档、监管盲区。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建立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制度,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消防违法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将消防安全诚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进一步强化单位特别是“法人代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明确消防设施操作员、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行业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加大违法执业惩处力度。
——进一步加大消防基础设施投入,加强消防救援力量。科学规划消防站点布局,完善消防保障体系。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公益属性、职责任务、经费保障、抚恤优待、工资福利待遇等。加强“智慧消防”建设,提升火灾风险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水平。
——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构建政府主导,各部门、各行业和全体公民积极参与支持,全方位宣传和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格局。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发展壮大志愿消防队伍,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筑牢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基础。

本报记者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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