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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任性驴友应“有偿救援必要惩戒”

时间:2022-06-23 09:20:40 来源:山西日报


【内容摘要】为了不让“任性冒险、肆意妄行”建立在对公共资源的无端浪费上,应对任性驴友实施“有偿救援、必要惩戒”。建议国家层面应出台相应政策,在源头上强化对户外运动行业的引导和规范,各省级也应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细化救援条款,制定“明码标价”的救援收费标准和必要的行政惩戒措施约束驴友的违规行为。
【正文】近日,云南发生一起13人私自进入大理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事件,引发全国关注。最后,经专业救援队伍紧急救援,人员全部获救。近年来,经常能看到一些驴友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后遇到危险的报道。虽然,经过专业救援队伍全力救援,大都有惊无险,但也有救援失败,造成人员伤亡的惨痛教训。同时,高强度大投入的救援,也给国家公共资源造成巨大损失,引发全社会热议。
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对处于危险状态的人员实施救援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但在一些明令禁止进入的危险区域进行相关活动,引发险情,无论是政府组织救援,还是民间组织救援,都会造成大量人财物的耗费,或社会公共资源的支出。所以,必须让任性者承担一部分救援费用,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这样,既能起到一定的惩戒作用,减少事故的发生,更能避免公共资源的浪费。
很多国家也实施有偿救援。如日本有不少经验丰富的民间专业救援机构参与救援,并收取高额费用:出动直升机一小时的费用约合1.5万元-7万元人民币。美国部分州政府也规定“驴友”在国家公园或景区遇险,费用完全由政府买单,而如果闯入保护区或无人开发、无人管理以及无人维护的地区则需要自行买单。
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户外活动作出专门规范,对组织者和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也未有明确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游者接受救助后,应支付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但未明确规定个人承担的费用标准。
【建议】(一)国家层面应出台《户外运动管理条例》,通过立法规范户外运动的准入门槛、运行机制、风险管理、责任归属、应急救援等工作,从源头上强化对户外运动行业的引导和规范。
(二)细化救援条款,按照遇险性质和遇险情况明确救援方式(无偿或有偿)使用范围和审议流程、救援参与主体、救援项目及费用标准、行政惩戒措施等,以合理的救援方式、“明码标价”的救援收费标准和必要的行政惩戒措施倒逼驴友尊重生命、遵守规则、敬畏法纪,减少救援资源的浪费。

农工党党员 马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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