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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2022年第2号省级总林长令

时间:2022-06-24 13:20:18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本报太原6月23日讯(记者欧志强)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第2号省级总林长令,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山西省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指导方案》。
“2022年第2号省级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聚焦目标、坚决扛责,切实担负起保护发展林草资源主体责任,聚焦森林覆盖率增长战略目标,严格按照全省‘十四五’最低新增成林面积任务,细化压实市、县、乡、村各级林长责任。要立足当前、保证增量,规范确定造林绿化空间,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林草部门将围绕科学绿化总体要求,创新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造林绿化组织形式,确保完成年度造林任务。要造管并举、巩固存量,推行新造林地‘先造后封、造后必封’政策,把未成林管护、灌木林改造、疏林地补植作为增加森林覆盖率的重要途径,提升成林覆盖水平。要严格考核、奖罚分明,以林长制为抓手,将林草综合工作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督查检查考核内容,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省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同锁介绍。
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省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累计营造林2800多万亩。截至2020年,我省森林覆盖率为23.57%,森林蓄积量1.59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3%,绿色版图不断充实。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加快美丽山西建设步伐,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概括讲,《实施意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突出了一个主题。围绕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这一主题,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质量监管,完善政策机制,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夯实高质量发展生态根基;坚持了五大原则。坚持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坚持规划引领、系统治理;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坚持节俭绿化、量力而行;坚持增绿增景、生态富民,促进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明确了八项任务。围绕“在哪造”“造什么”“怎么造”“怎么管”,提出了构建科学规划体系、合理安排绿化用地、科学确定树种草种、规范开展设计施工、科学推进城乡绿化、持续实施森林经营、巩固提升质量效益、创新开展监测评价八项具体任务;强化了保障措施。从强化政策机制创新、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科技支撑保障、层层压实绿化责任等方面提出了保障科学绿化的制度性措施和保障性举措。
“我省是我国北方14个草原重点省份之一,现有草原面积4657.66万亩,约占国土面积的20%,从南到北都有分布。比如:历山舜王坪亚高山草甸、沁源花坡草原、离石西华镇草原、五寨荷叶坪草原、宁武马仑草原、五台山高山草甸、灵丘空中草原等,这些草原都彰显出了独具特色的山西草原生态美景。根据国家林草局《关于公布首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名单的通知》精神,我省出台了《山西省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指导方案》(简称《方案》)。”在解读我省率先开展的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指导方案时袁同锁说,“《方案》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指明了总体要求。明确了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利用,系统规划、有序推进,因地制宜、彰显特色,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科学管理、服务民生五项基本原则,到2025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任务,并向社会开放;细化了建设内容。从生态保护与恢复、合理利用与示范、生态旅游与科普、科研监测与评价、基础建设与管理五个方面明确了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的重点内容,对草原自然公园的保护、利用、管理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了推进步骤。试点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到2022年6月底前,完成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2025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任务;2025年底前,由国家林草局验收命名后,完成试点建设各项任务;强化了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设计、拓宽投资渠道、注重科技支撑、强化执法监管、搞好宣传引导六条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建设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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