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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群众“脚底下”安全

时间:2022-05-25 09:20:54 来源: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邓伟强)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近日,方山县检察院在本县域主要道路区域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被建议单位积极整改问题,共同着力守护老百姓“脚底下”的安全。
今年,方山县检察院向社会聘任“互联网+公益诉讼”观察员30名,进一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3月23日,方山县检察院首批“互联网+公益诉讼”观察员培训会结束后,观察员向方山县检察院反映,近期城区道路有部分地段存在窨井盖缺失、公路坑洼坍塌等出行安全问题。
“这是观察员上岗后反映的第一类问题,有助于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有助于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一定要把这个公益诉讼新模式开好头、起好步。”方山县检察院负责人说。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专门成立检察官办案组,指派两名干警花3天时间对城区的所有主干道及穿城而过的209国道全部进行了安全隐患检查。经排查,共发现道路上有坍塌、坑洼、隆起严重等损坏情形19处、窨井盖损毁缺失5处,严重危害过往车辆及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此,检察官办案组在精准收集、固定证据的同时,仔细研究相关法规,理清各行政机关职责,经吕梁市检察院审批,依法对道路交通安全负有行政管理职责的方山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段、住建局果断予以立案。
为增强检察建议的公开性、规范性、权威性,更好地促使行政机关加强配合协作、共治道路交通安全,4月14日,方山县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和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通过“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的方式,向相关行政机关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直面问题根源,通过播放PPT形式,将调查所固定的证据图片逐一展示,并对法律适用等进行了释明。3名监督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并深入讨论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应当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对检察机关以听证的方式把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过程“晒出来”,以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做法表示认可。听证会后,承办检察官在3名监督员的见证下,向相关行政机关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被建议单位当场签收后一致表示,检察建议反映的损害事实客观、真实,提出的建议内容具体、详实,一定会高度重视,强化协作,对存在的问题尽快整改,并及时办结回复,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方山县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这为互联网检察公益诉讼的探索提供了方向。他们将持续办好“互联网+公益诉讼”观察员所提供的每一起公益诉讼线索的案件,在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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