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商业热点 >

省市场监管局依职权注销4837户企业

时间:2022-07-11 13:21:16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本报太原7月10日讯(记者马永亮)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依职权注销企业决定书,依职权注销山西飞宇经济发展公司等4837户企业。
决定书指出,山西飞宇经济发展公司等4837户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10年,至今仍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省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5月5日发出通告,催告上述企业依法组织清算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清算组备案,或者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但催告期限已届满,上述企业仍未履行上述义务。该局于2022年6月10日向上述企业发出《依职权注销企业告知书》,上述企业未提出听证和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的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依职权注销上述企业,上述企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该局。
企业被依职权注销后,主体资格终止,但原企业的清算义务人仍应当依法组织清算。当事人如对决定不服,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Copyright © 2021 山西商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