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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案款2000万余元

时间:2021-11-24 17:22:39 来源:运城日报

本报讯(记者 张君蓉 通讯员 聂向旭)“感谢法院、感谢执行工作人员为我们挽回了损失!”11月18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感谢的话语在执行案款发放现场频频听到。当天,市县两级法院组织开展了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共设立分会场11处。全市法院现场向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近期执行到位执行案款109案2084.2万元。其中,市中院发放执行案款2案976万元,分别涉及合同纠纷和涉黑案件;盐湖区法院发放执行案款7案69.6万元,涉及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和劳务纠纷。

据了解,11月12日,我市两级法院开展了为期一周的“2021·三晋执行护民生”集中执行行动,对“老赖”重拳出击,给予了强制腾迁、司法拘留等严厉惩治,以实际行动将生效法律文书兑现成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在山西某公司与山西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运城市某购物有限公司、山西某医药批发有限公司、运城市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市中院依法对运城市某公司600余套房产进行司法拍卖,竞拍成功18套,在向被执行人、房屋租赁业主送达相关诉讼文书、告知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事项后,房屋租赁业主未能按期腾房,阻碍了案件的按期执行,市中院及时制订预案,对该案中18套房产进行强制执行。

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通过对被执行人释法说理,除计划的18套房产外,还额外交付空房127套,共执行到位房产145套,树立了司法权威。

王某既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也是一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但其长期躲避执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新绛县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呼啸的警笛声让王某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面对执行法官当即表示愿意还款,当天下午便筹齐了5万元执行款。

在办理申请执行人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任某某、某玻璃器皿公司、某食品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夏县法院了解到该食品公司目前仍正常生产加工豆瓣酱、辣椒酱等产品,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为兼顾企业发展、人员就业和社会稳定,夏县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采取对企业厂房设备进行“软查封”,允许其正常经营使用,所欠债务分期履行等方式,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化解企业的债务危机、增强其造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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