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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法律援助法实施市法律援助中心专家解读新法亮点

时间:2022-01-12 09:22:04 来源:太原晚报

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法律援助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法实施带来哪些影响?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及申请标准又有何变化?1月10日,记者采访了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请他详细解读了法律援助法的亮点。

援助范围更广泛

“与之前实施的法律援助条例相比,新法明确了法律援助为国家责任,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赵云红介绍,相比条例,法律位阶高,权威性更强,将有助于提升法律援助水平。

《法律援助法》对法律援助的形式和范围作出规定,明确可以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等7种援助。

广受关注的是,新法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在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范围方面,新增“请求确认劳动关系”“请求工伤事故、生态破坏损害赔偿”等事项,并将“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列入可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这对于困难群众维护劳动权益意义重大。

在刑事法律援助范围方面,将“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纳入了指派辩护范围,并新增可以通知辩护的援助类型,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还有一些特定的情形也被纳入援助范围。比如,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等,而且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申请程序更简便

“弱化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也是一个重大的变化。”赵云红介绍,以前申请法律援助,除部分特殊群体,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是必选项。新法则降低了申请门槛,将“申请人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改为“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

此外,新法新增了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的特殊人群。比如,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等。细节之处,体现了对弱势人群的特殊保障。

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多年,赵云红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这体现着一个国家的司法温度”。她认为,法律援助法的实施,有助于推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从“形式平等”走向“实质平等”,让更多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更便利地享受到更有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

服务力量更强大

以往,法律援助工作大多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责任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指派律师或者安排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渠道相对单一,力量较为有限。新法则进一步拓宽了提供法律援助的渠道,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

根据法律援助法规定,除司法行政部门外,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也可参照本法规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和法学专业学生,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个人也可以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日前,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中北大学法律系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旨在动员应届毕业生及取得司法资格的在校生,作为志愿者投身法律援助工作。

此外,法律援助法还明确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受援人的法律责任,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怠于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将受到相应处罚。

“只要群众有需求,应援尽援,法律援助会为公平正义撑腰。”赵云红说。

记者 辛欣 通讯员 崔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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