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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2月起,太原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活动

时间:2021-12-30 09:21:35 来源:山西晚报


山西晚报讯(记者 薛建英)12月29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并通报,根据立法总体要求,太原市对《太原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于2022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将在全市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图书馆等无烟环境建设活动,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开设戒烟门诊、设置戒烟咨询热线等形式,向公众提供戒烟服务。
新修订的《办法》对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应当达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了规定:街道、广场、车站等公共区域干净整洁,住宅区、工作场所卫生状况良好;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和垃圾箱设置满足实际需要,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制度,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规范,环境卫生设施齐全,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齐备;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的设施建设和管理以及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集中式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办法》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消除和控制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确定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重点场所,宾馆、公园、机场、车站、学校、饭店、医疗卫生机构等人员聚集场所,粮库、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容易招致或者孳生病媒生物的场所,其管理者或者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指定工作人员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同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开展各项健身活动,积极落实工间(前)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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