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晋中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管理条例》明年1月起施行

时间:2021-10-20 13:22:08 来源:山西晚报


10月18日,山西晚报记者从晋中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获悉,《晋中市城市居民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针对老旧小区在用水高峰期,水压达不到,吃水有困难这一实际问题,条例第九条、第十条分别规定,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正常压力不能满足城市居民用水需要的,要配套设置城市居民二次供水;既有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相关技术和卫生要求的,要予以改建;改建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政府多渠道筹集改建资金,同时鼓励社会多元化投资参与改建。
针对“三无小区”没有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主体的问题,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责任单位进行管理,明确了无物业、无主管部门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主体。
针对调研中市民反映曾遇到过流出的自来水有气味,水的口感有些涩等问题,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定期进行水质检测;二十三条规定加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对区域内供水情况实施监测;第二十四条规定水质出现异常时,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停止供水并告知用户,当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才能恢复供水。同时,条例还在第十四条、十八条对二次供水的设施、蓄水设备的清洗消毒给予了相应规定。

张杨

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Copyright © 2021 山西商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