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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社”合力协同育人

时间:2022-03-31 09:21:44 来源:山西日报


“双减”背景下,如何认识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关系,共同做好“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是当下备受关注的一个话题。省人大代表肖润华说,学校是育人的主体,家庭是第一课堂,而社会则是学生成长实践的大课堂,只有三者共同作用,才能实现好的教育效果。
肖润华分析,目前学生教育在家庭、学校、社会之间存在诸多问题。比如,一些家长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只要孩子出问题,都会追责到学校。另外,学校的规定,家长和社会不能很好地配合落实。比如,关于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国家有政策,学校有方案,家长却说管不住,社会上的小卖铺依然提供存放手机服务等等。社会、家庭要求学校教育结果多,关心教育过程少。比如,家长更多关注成绩,却对孩子学习习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关心不够。此外,社会教育未成年人的体系还不够完善,缺乏与学校、家庭的互相配合与共识,导致教育力度不够,不能从根本上完成“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
肖润华建议,要大力宣传有关未成年人教育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落实好相关政策的实施,如今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经让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建立“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汇总相关法律法规、经验交流、专家讲座、心理辅导等,以便家长学习提高,也利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协同工作;推出“好家长标准”,将家庭教育内容纳入家长职责清单,搭建起家校经常化交流沟通和家长家庭教育智慧分享平台,提升家长科学育子的认知和水平;在中小学校建立“家庭教育工作室”,在教育孩子的方法、方式、内容方面,给予家长专业的指导,以家校共育缓解家长焦虑,达到家校共育的目的;利用文化馆、图书馆等学习氛围浓厚的文化公共场所或依托社区,成立家长学校,定期聘请专家开展公益讲座;引导社会力量给学生教育提供合适的机会和场所,形成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和实践基地。
肖润华说,尽管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在实施方式上有着明显的不同,但是在未成年人的品德发展和人格养成方面却有着共同的追求。三者都要承担起促进未成年人发展的责任,帮助未成年人成为好孩子、好学生和好公民,为孩子们的幸福人生奠基。

本报记者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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