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R 已裁定,员工因使用雇主提供的食堂设施而支付的金额将不征收商品及服务税。
塔塔汽车公司已与古吉拉特邦预先裁定管理局 (AAR) 取得联系,寻求对其从员工处收回的用于食堂设施的名义金额是否适用商品和服务税 (GST) 的裁决。
该公司还寻求就服务提供商向工厂员工提供的食堂设施收取的商品及服务税是否可以获得进项税抵免 (ITC) 的裁决。
AAR 在裁决中指出,塔塔汽车公司为其员工安排了一个食堂,该食堂由第三方食堂服务提供商经营。根据他们的安排,部分食堂费用由塔塔汽车公司承担,其余部分由其员工承担。
上述雇员部分的食堂费用由公司收取并支付给食堂服务供应商。
此外,Tata Motors 表示,在收取员工部分食堂费用的活动中,它不会为自己保留任何利润率。
AAR 在其裁决中表示,根据 GST 法案,在食堂设施上支付的GST的 ITC被冻结信用,申请人不可受理。
AAR说:“在申请人手中,GST不对代表食堂费用中雇员部分的金额征收,这些费用由申请人收取并支付给食堂服务提供商。”
AMRG & Associates 高级合伙人 Rajat Mohan 表示,目前提供补贴食品设施的公司对员工回收的食品征收 5% 的税。
“当局已经裁定,如果食堂费用由雇主承担,而员工只收取象征性的部分,则此类追回无需支付消费税。这一裁决对所有企业纳税人都具有足够的说服力,可以采取节税措施。位置,”莫汉补充道。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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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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