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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复地御钟山项目违规施工单位遭罚14万元 噪音扰民被反复投诉收到五次警告

时间:2021-10-09 12:46:15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10月9日讯(记者 钟文鑫)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日前,江苏圣峻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增了5条行政处罚。在2021年5月29日至7月21日期间,复地御钟山三期工程多次被群众投诉,经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在上述期间一直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擅自动用挖机等进行土方作业,噪音扰民。江苏圣峻城建违反了《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被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警告五次,并罚款共计14万元。

文号宁环罚﹝2021﹞1306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5月29日22时56分左右,接群众投诉后,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人员到江苏圣峻城建承建的马群街道复地御钟山三期工程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当天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擅自动用挖机等进行土方作业,噪音扰民。江苏圣峻城建违反了《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运输渣土、运输建筑材料和进行土方挖掘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施工作业。未经批准,不得在夜间使用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的大型施工机具。施工现场夜间禁止使用电锯、风镐等高噪声设备”。 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对江苏圣峻城建处以以下处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9月13日。

文号宁环罚﹝2021﹞130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6月23日0时17分左右,接群众投诉后,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人员到江苏圣峻城建承建的马群街道复地御钟山三期项目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当天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擅自动用挖机等进行土方外运作业,噪音扰民,引起反复投诉。江苏圣峻城建违反了《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被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处以以下处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9月13日。

文号宁环罚﹝2021﹞1307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7月14日23时50分左右,接群众投诉后,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人员到江苏圣峻城建承建的马群街道复地御钟山三期工程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当天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擅自动用挖机等进行土方作业,噪音扰民,引起反复投诉。江苏圣峻城建违反了《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被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处以以下处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9月13日。

文号宁环罚﹝2021﹞130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7月20日0时50分左右,接群众投诉后,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人员到江苏圣峻城建承建的马群街道复地御钟山三期工程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当天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擅自动用挖机等进行土方作业,噪音扰民,引起反复投诉。江苏圣峻城建违反了《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被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处以以下处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9月13日。

文号宁环罚﹝2021﹞130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7月21日01时41分左右,接群众投诉后,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人员到江苏圣峻城建承建的马群街道复地御钟山三期工程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当天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擅自动用挖机等进行土方作业,噪音扰民,引起反复投诉。江苏圣峻城建违反了《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被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处以以下处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9月13日。

资料显示,栖霞区复地御钟山项目占地面积为2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30000平方米;容积率为1.45;绿化率为35%。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南京复地东郡置业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南京复地东郡置业有限公司被上市公司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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