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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诚意金范本

时间:2020-10-19 17:18:00 来源:互联网

最近小编发现有诸多的小伙伴们对于诚意金范本这个问题都颇为感兴趣的,大家也都想要及时了解到诚意金范本相关信息,那么小编今天就来为大家梳理下具体的关于这个问题的一些消息吧。

1.谁给我个中介公司诚意金合同范本

立契约人: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房屋地址,租期,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

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居住用房使用。

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一些责任,在签订本契约时,双方承担中介服务费之类,契约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契约副本有某某房产买卖公司。

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契约期满自行作废。

然后双方签章,写明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签章,身份证,某公司(盖章)。

2.购房诚意金合同范本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预订甲方开发的————项目房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推荐阅读:诚意金

诚意金合同样本 房屋预订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预订甲方开发的————项目房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开发建设的——目位于------- 二、乙方充分了解所预订房源的相关情况,并交纳定金——万元整,预订 号楼 单元 室,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编号 。(房屋建筑面积以政府相关测绘部门出具的实测报告为准。) 三、房屋价款、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1、该房屋地上建筑面积单价 元/㎡,房屋价款 元;地下建筑( )面积单价 元/㎡,地下建筑面积价款 元;总价款 元,(大写: 佰拾万仟 佰拾元)。 乙方享受甲方给予的优惠,该房屋优惠后地上建筑面积单价 元/㎡,房屋价款 元;优惠后地下建筑面积( )单价 元/㎡,地下建筑面积( )价款 元,优惠后总价款 元(大写: 佰拾万仟佰拾元)。 2、乙方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第一种:一次性付款 签订本协议三日内,乙方交付首期购房款 元(占总房款的 %)(大写: 佰拾万 仟佰拾元)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接到甲方关于交付剩余房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书面通知三日内,乙方交付剩余房款 元(大写: 佰拾万仟佰拾元)。 第二种:银行按揭贷款 签订本协议三日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元(占总房款的 %)(大写: 佰拾万仟 佰拾元)(首付款比例根据银行有关规定确定)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接到甲方关于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书面通知三日内,乙方提交银行按揭贷款资料(见银行按揭贷款资料明细)。 四、相关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付款期限交付购房款,逾期每天按照应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0天,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将乙方所预订房屋另行出售,定金不退。 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是银行按揭贷款的,于收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面通知三日内,带齐银行按揭贷款资料(见银行按揭资料明细),按时办理银行贷款手续;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将乙方所预订的房屋另行出售,定金不退。 五、乙方签订本协议后不得更换所预订的房屋,更名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乙方通讯地址变更后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承担通知不到达的责任。 七、甲、乙双方须按照本协议的有关条款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自乙方足额交纳定金、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确认之日起生效。 九、补充说明: 。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3.合同上的押金、定金与订金分别是什么含义

押金--房地产租赁过程中的履约保证金

定金--约定违约责任一倍

订金--无丝毫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买方出价,卖方还为答复,买房拿出诚意金,表达买卖诚意,当卖方同意买房的买卖条件,则诚意金由卖方签收,转为定金。

你的钱要得回来,这种买卖行为是法盲行为,什么叫收个押金,买卖过程中不会出现押金,如果他当定金收,那么你们的定金协议有吗,付款方式定了吗,房款什么时候付定了吗,房子什么时候交定了吗?甚至他知道收据怎么开吗?好好协商,拿的回来,这活太糙了。

4.购房诚意金的法律问题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购房诚意金是否合法?

诚意金不同于定金,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如果交纳定金一方违约,定金就无法收回;如果收取定金一方违约,将双倍返还定金。诚意金是开发商在消费者看房时,为了促销而要求消费者先行缴纳费用的一种单方意思表示,无法保证消费者的买卖风险,是一种强迫消费者接受的霸王条款。诚意金是在当事人签订购房合同之前由房产商自己主张的,仅是表明双方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向,但对合同的具体内容并没有明确具体的一致意思表示,此时合同尚处在要约或要约邀请阶段,仅具有订约意思表示或预付款的性质,由此可见房产商并不能保证如约履行合同。因此,开发商收取的诚意金并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因没有合法依据而获得的不当利益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5.诚意金的案例

“诚意金”并非“定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前收取“购房诚意金”,并与排号、认购等行为挂钩,这种资金并不具有“定金”性质。

定金具有担保效力,担保未来双方将签订具体买卖合同,缴纳定金之时,双方已经明确标的物以及价格。交上几万元“诚意金”才可以买房,是买房人不得不接受的一项“规则”。

2007年12月,沈阳的沈长征对这项“规则”提出了挑战,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返还由“诚意金”而孳生的“不当得利”。2007年12月4日,这起中国首例诉“购房诚意金”案一审宣判。

2007年8月29日,沈长征向开发商提出申请,要求开发商退还“诚意金”,开发商称还要等15天之后才能返还。因对开发商的拖延行为不满,沈长征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返还3万元所产生的利息160元。

沈长征主张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返还,而开发商认为,即便返还利息,也只能按照存款利率计算。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笔款项应从被告同意退款之日(8月29日)起算,而不是从交款日期(8月21日)起算;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判决被告一次性支付给沈长征“购房诚意金”的利息66.35元。

这个案例就是在法律上“购房诚意金可以退吗”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解答。部门定性2009年11月,针对不少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预售前收取“诚意金”的行为,知名房地产律师——京华律师事务所的秦兵和徐斌律师在表示:大量收取诚意金的行为有非法集资的嫌疑,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急需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相应政策和管理办法加以界定和约束。

因此无论是作为居间介绍还是作为买卖双方中的一方代理人,都不存在什么诚意金问题。购房者一定要看清合同具体条款再签字,尤其是诚意金的处理方式。

据了解,收取诚意金的行为在国外属于非法集资,但中国由于存在法律监管真空,已经“约定俗成”地成了行业的普遍行为,甚至被房地产商们标榜为“使购房行为公平、有序的营销方式”,律师们认为此种行为将消费者置于非常弱势的地位,其权益根本无法得到保障,同时给房地产市场秩序以及金融市场秩序带来极大风险,因此呼吁相应建设主管部门和央行、银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尽快出台相应政策和管理办法加以界定和约束。 。

6.签订合同定金

1. 定金是要不回来的,一定的定。订金是可以要回来的,订购。预付款,也可以要回来。

2. 定金是对债权的一种担保。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3.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务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4.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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