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环球要闻 >

我省绘就加快发展新型消费“路线图”

时间:2021-11-06 09:21:45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20211106_fbb92952fdaa625b3695c4d84d4f5e4d.jpg

随着互动性消费快速崛起,5G超高清、5G高新视频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扩大。图为市民在体验VR技术带来的科技感。本报记者王龙飞摄


智慧商店、智慧驿站、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线上办公、数字文化旅游、智能体育……今年以来,新型消费快速发展,在促进消费提档升级、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日,省发改委等27个部门制定的《加快培育新型消费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发布,从优化新型消费供给、加快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24条措施,旨在鼓励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环境和消费体验。

培育壮大零售新业态

《措施》提出,拓展无接触式消费体验,引导传统商圈、街区、门店、旅游景区进行数字化改造,建设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智慧驿站、智慧书店。
我省将认定20个省级电商直播基地,深化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培育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加快推动商务领域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导各地开展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促销活动,组织龙头电商平台开展云逛街、云购物。重点建设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农村电商培训体系,在全省培育10个农村电商强县和100个农村电商强镇。
积极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强中小型消费城市梯队建设,形成新型消费区域格局。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支持太原市钟楼街创建国家级示范步行街,推动已命名的省级试点步行街提升品质。完善社区便民消费服务圈,积极发展“智慧街区”“智慧商圈”,升级改造农贸市场等零售网点。

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

《措施》提出,要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规范发展,推动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形成便民惠民的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
规范整合各级远程诊疗系统,积极开展“5G+智慧医疗”试点示范和“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今年底实现至少50%的二级以上医院提供分时段预约、智能分诊、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
我省将把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并打通互联网医院和实体医疗机构的数据接口,逐步推动医药保数据互联互通。探索药品零售现代服务模式,鼓励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

数字文旅和智能体育重在体验

《措施》提出,深入发展数字文化和旅游。依托尧舜德孝、关公忠义、能吏廉政、晋商诚信、红色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以及黄河、太行、吕梁等壮美自然风光,开发基于VR/AR/MR的沉浸式数字消费产品。建设一批文化产业数字化应用场景,发展虚拟景区、全息互动投影、夜间光影秀等产品,开发城市公共空间、特色小镇沉浸式演艺、娱乐体验项目。发展“互联网+展陈”新模式,打造一批博物馆、美术馆数字化展示示范项目,开展虚拟讲解、艺术普及和交互体验等数字化服务。新建一批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特色艺术街区,形成集合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和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聚集地。
我省将整合体育场馆资源,利用5G等新兴技术,搭建智慧体育综合平台。依托长城、古城墙、长城一号公路等,重点打造一批线上线下全民健身跑、马拉松、自行车越野赛等具有山西特色、形式多样的智能体育大赛品牌。

“网络高速”保障新型消费

《措施》提出,加快5G独立组网建设,扩大5G网络城乡覆盖,持续打造5G高质量网络,推动“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为居民进行新型消费提供“网络高速”。
在此基础上,推进5G融合应用和创新发展,研发生产智能家居、移动智能终端和可穿戴设备,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与5G、区块链、人工智能、高新视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创新。
我省将把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社区、街区、商业网点等周边地面及地下空间利用,完善汽车充电电源配置和布局,加大充电桩建设力度,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本报记者王龙飞

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Copyright © 2021 山西商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