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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狗上公交已欠妥还有人网上散布谣言

时间:2021-09-29 13:20:43 来源:山西晚报


近日,“一女子在公交车上骂人行为”的警情通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9月28日,大同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信息,针对警方通报,薛某某网上发帖造谣并散布不实言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薛某某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根据大同市公安局官方微博9月23日通报,9月22日9时45分许,大同市公交车上一名女性乘客携带宠物犬乘车,驾驶员依规对其劝阻,该乘客不听劝阻,违规上车并对驾驶员进行辱骂,扰乱了公交车上正常乘车秩序。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迅速成立专班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处置,通过调取监控视频资料、询问公交车司机、走访相关证人等方式开展工作。经查明,违法嫌疑人狄某(女,60岁,大同市云冈区人)的行为扰乱了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因狄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其不予处罚,并责令其监护人对狄某严加看管、送医治疗。现监护人主动向公交公司驾驶员赔礼道歉,并正积极联系狄某送医治疗事宜。
上述事件发生后,警方进行了官方通报。9月24日,一网民在抖音平台发布一段时长为9秒的短视频,内容对9月23日大同警方发布涉“一女子在公交车上骂人行为”的警情通报表示质疑,并散布“这女的是刘警官,我认识她,在戒毒所上班”的不实言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现查明,违法行为人薛某某(男,41岁,大同市人),为博人眼球,把编造的虚假信息在抖音平台进行了发布。薛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9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薛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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