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忻州正式出台了《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简称《方案》),持续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提升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方案》提出了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四项工作任务:持续巩固生态扶贫成果;推动生态建设产业化发展;推动环境整治常态化发展;推进农民生态文明规范化转变。《方案》要求,要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相统筹,坚持群众主体、分类施策相结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与增绿增收增效相结合,持续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到2021年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提升生态建设项目帮扶效益,培育壮大林草特色产业,完成国家下达的农村环境整治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本报记者
2021-09-16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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