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时事评论 >

河北省食药举报奖励资金 1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时间:2014-09-23 08:09:52 来源:燕赵都市网

日前,河北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印发了《河北省食品药品举报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食品药品举报奖励资金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该办法,奖励实行一案一报。举报内容属实的,案件承办单位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移送司法机关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举报中心申报。省举报中心收到举报奖励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申报奖励金额依据《河北省食品药品有奖举报办法》相关规定确定。涉案货值金额按照涉案货品售价计算,没有售价的按照市场上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进行确定。

该办法确定,省举报中心应建立举报保密制度,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管理举报材料和记录。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姓名、身份、电话、居住地及举报情况等对外公布或者泄露。对违法违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精选展示

Copyright © 2021 山西商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