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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科技助推农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时间:2014-08-19 10:26:41 来源:互联网

沁县科技助推农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沁县“以高端农业为引领,打造全国有机食品基地县”,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 ”的进程中,沁县吴阁老沁州黄种植合作社、乡里香小杂粮专业合作社等具有极强的生命力的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坚持做好完善、提升工作,力争真正实现“农民富 ”的目的。

一是有效地把农户组织了起来。无论是吴阁老沁州黄种植合作社、还是乡里香小杂粮专业合作社,他们把众多分散的农民吸纳到一起,从而改变了他们在生产中单打独斗的状况,形成了一个整体去参与市场活动,初步改变了农民一盘散沙的小农孤立无援的格局,农民获得了专业经济组织成员的新身份。

二是社会化服务体系初露端倪。吴阁老土特产有限公司既是合作社的成员,又是合作社龙头,合作社和公司形成了紧密的种植、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经营体系,促进了优势整合和利益互补,市场信息反馈给公司,公司反馈给合作社,合作社组织社员生产,产什么、产多少、什么标准、什么价格以及销售时间等,农户生产活动不再盲目,而形成有组织的科学指导体系。同时,合作社还要开展维权服务、文化服务、信息服务以及风险保障服务等。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项目越多,服务质量越好,凝聚力就越强,发展的后劲也就越大。

三是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吴阁老沁州黄种植合作社,一头依托合作社内吴阁老土特产有限公司开拓的市场网络,一头连着基地和农户,公司把市场信息通过合作社准确地传递给农户,合作社通过公司经营要求,引导农户发展沁州黄产业,形成了故县镇老马岭一带合作种植沁州黄谷子的规模化、专业化的生产区域,公司市场化的作用,提高了农民沁州黄谷子的收购价,利益机制促进了这一带产业结构的调整。

四是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层次。合作社申请有机产品认证,为现代农业的标准化推广提供了有效的载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推广提供了组织保证。合作社通过组织分散的农户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标准、统一农资供应,积极注册产品商标,打造有机产品品牌,极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是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合作经济组织的经济效益,首先表现在成本的节约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上,反映在农民身上,就是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合作行为下的集体行动和规模效应都使得它们明显低于农民个人行为下所付出的成本。比如农业机械等固定资产的购买和使用上,集体购买可以大大降低购买成本,规模经营可使农机在时间和空间上得到最充分的利用,这就减少了单位产品上固定资本的消耗。而就交易成本来讲,合作经济组织最能体现出它相比农民个人交易的优越性,农产品“卖难”现象主要是由于单个农民支付不起较高的信息、讨价还价等交易成本。另外合作经济组织为成员提供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使得新科技、新技术得以在生产中加以应用,从而能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改善产品质量,也促使成员的收入有所提高。

六是促进了产业化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基本特征是市场化、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一体化、集约化、社会化和企业化。首先合作经济组织虽然对内以服务成员为宗旨,但对外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其资源配置、生产要素组合、生产资料和产品购销等都必须依靠市场机制进行配置和实现,因此生产经营活动必定以生产经营管理企业化运作,注重成本效益 ;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本就是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聚合起来的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通过其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形成产品的区域化生产。 (长治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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