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扩大大额存单发行主体范围的通知》,决定扩大大额存单发行主体范围,机构个数由目前的9家扩大至102家。
以下为通知全文
自大额存单产品推出以来,发行进展顺利,市场反应良好。为进一步推动大额存单市场发展,逐步扩大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现决定扩大大额存单发行主体范围,即由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以下简称自律机制)核心成员扩大到基础成员中的全国性金融机构和具有同业存单发行经验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及外资银行,机构个数由目前的9家扩大至102家(具体名单见附件)。
自律机制将继续监测评估大额存单发行交易情况,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协调作用,促进大额存单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维护公平有序的利率定价竞争秩序。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
2015年7月30日
新增纳入大额存单发行主体范围的金融机构名单(共93家)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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