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1月下旬到青岛太平洋保险公司提现金时,被告知需要被投保人(我对象)70岁后才能取得本金。与该保险公司当时推荐不符,我们要求全额本金退保。
经过:2013年,我公公在太平洋保险买了1年的储蓄性保险到期,将本金取回。后太平洋一业务员登门推荐一储蓄性保险,说这种保险和银行存款一样,随时可取。在多次推荐的情况下,未告知合同真是内容,也未将详内容告知的情况下,诱导我公公在没有读取合同的情况下,签字了。1月下旬我公公急需用钱,到太平洋保险取款,告知不能取回本金。因合同有我公公签字,若走法律程序,我们败诉的可能性大些。所以只能请政府部门给协助一下。另外,我们去太平洋保险反映问题时,当班一女性值班人,要求我们写书面意见,并承诺3天后答复,现在已经一周了,未收到电话回复。我们感觉这种保险公司使用没有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更不能值得诚信。
我们怀疑当时的业务员是否为非法用工,具有保险员的资质吗?我们现场提出要求与业务员对峙,又被告知该业务员已辞职。这种应该算是另一种骗保吧!
我公公、婆婆都是老实人,他们也看到老年人比较容易受骗,所以隐瞒弊端,甚至采用欺骗的手段,诱使老人。
我们要求:1.全额退还本金2.出示当时业务员人事记录3.本定于3日后答复,未答复,因解决现场投诉,导致无人接待的情况下,让我们等待1小时。(我和我对象请假,老人实际等了2-3小时),我们的误工。因为老人身体不好,无助的情况下给我们打电话。
我们感觉,现在保险行业比较乱,像我公公这种情况又很多。要求监管部门多多整顿,规范行业。
2021-08-13
2021-08-13
2021-08-13
2021-08-13
2021-08-13
2021-08-13
2021-08-13
2021-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