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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反垄断除了罚钱还要立法:两大指南正制定

时间:2015-07-07 16:42:59 来源:羊城晚报

发改委又开反垄断罚单了。6月2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再次发布处罚通报,这次受罚主体依然是巨无霸型企业——中国移动、电信、联通、铁通四大电信运营商的云南分公司被处以罚款,共计1318万元。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处罚对象除了企业之外还有监管部门,云南省通信管理局也榜上有名,原因是滥用行政权力,组织电信运营商达成价格垄断协议被责令整改。羊城晚报记者留意到,发改委反垄断不断加码,除了对云南四大运营商开出罚单,更在立法规范上加紧谋划,近期就有消息称,发改委正在起草知识产权反垄断指南,并计划出台汽车反垄断指南。

通信业连带监管部门一起罚

发改委频频处罚行业垄断的行为已经成为“反垄断新常态”。从2013年2月在白酒行业开罚茅台、五粮液以来,还在黄金、乳业、医药、电子、汽车、保险等行业频频亮出利剑,最近的一起则是云南省的通信市场。

6月2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再次发布处罚通报,通报指出,2009年8-10月,云南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组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和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多次会议协商,于2009年底达成《云南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规范各类赠送活动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对四家电信运营商开展相关赠送活动的内容、额度、频次等进行了约定,包括各企业均不得采取“无预存话费”、“无保底消费”或“无在网时限”等方式开展赠送活动以及其他方式的促销或优惠活动。《协议》同时还规定了有关执行措施。

这一行为被发改委鉴定为违反了反垄断法,其中云南省通信管理局也滥用行政权力,组织电信运营商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排除和限制相关市场竞争,被云南省发改委调查,并被国家发改委通报。目前,云南省发改委已督促云南省通信管理局进行整改,停止相关做法,恢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对参与垄断协议的电信运营商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共计约1318万元。

相关部门不能置身事外

实际上,除了企业受罚,相关部门或机构也被发改委“摆上台面”,云南运营商这一案例并非首例。羊城晚报记者发现,在去年9月份,发改委就对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等企业开出了1.1亿元的罚单。当时,行业协会被指牵头与各家企业集体开会、磋商,最后形成《浙江省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公约》和《实施细则》,限定了保险费率的折扣幅度,形成价格垄断。

据了解,从目前开出的罚单来看,除了企业形成价格联盟的横向垄断外,还包括纵向垄断,如白酒行业对经销商的价格限制,汽车厂家和经销商在上下游形成的垄断关系。在查处各种垄断的同时,各种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也在谋划当中,或将相继出台。

法规起草加速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目前发改委反垄断执法部门正在筹备汽车反垄断指南的制定,有消息人士透露,2008年我国反垄断法正式出台,彼时《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在掀起新一轮的修改风波,因为《办法》的相关条文与反垄断法存在抵触的地方,因此这项新的法规包括哪些内容将成为业内各方关注的焦点。不过未来我国的汽车反垄断指南很可能将参照欧盟的方式,随着汽车市场不断成熟再逐步修订。

除此之外,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还召开筹备会议,正式启动了《滥用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研究起草工作。而这个《指南》则将针对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等行为,细化反垄断法相关条款,特别是对于何种情形可以主张豁免给出具体指引,一旦颁布,将对信息与通讯、医药等领域的知识产权行使行为以及产品和服务销售行为将产生实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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