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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亿元住宅维修基金现状:使用难监管难增值难

时间:2014-09-12 09:17:1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新华社最近一篇关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报道引发轩然大波。据悉,目前全国收缴的维修资金在5000亿元左右,其中大部分处于“沉睡”状态,一部分还被个别监管部门私自用来“钱生钱”。

消息一出,引发了业界对住房维修资金安全的担忧。记者经多路调查发现,虽然维修资金被挪用情况并不多见,但是公共停车位、电梯广告等法定应该纳入到公共部位的营业收入,却存在监管空白。此外,维修资金的投资渠道能否进一步扩大,从而更好地实现保值增值,也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业界呼吁,在原建设部和财政部颁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实施6年之后,相关管理办法亟需进一步完善。

案例

代管机构“借鸡生蛋”290万维修基金定存收益归属成疑

每经记者查道坤、杨羚强发自南京、上海

近日,南京江宁恒安嘉园小区(以下简称恒安小区)的业主想使用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却发现一部分维修资金被主管部门江宁区住建局私自从活期转存为定期,并盈利293.5万元。当业主向该部门索要利息时,却被告知业主只能使用35.7万元的活期利息,没有资格使用定存收益。

针对业主的质疑,江宁区住建局有关负责人称,定期与活期的利差客观存在,早先确实没有向业主公布,但去年已向业主代表提供相关材料,利息一部分上缴财政,另一部分则用于办公经费的支出。

根据原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颁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等转入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

“在并未向业主公开的情况下,江宁区住建局私自利用这笔资金进行营利,这种借鸡生蛋的做法涉嫌违规。”房地产行业专家张建初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江宁区住建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表示,“这个事情已经有报道,我们也进行过回应,现在不会再就此事表态。”

住建局用维修资金“钱生钱”

近日来,南京不少小区开始将维修资金由活期转向定期,恒安小区的业主也计划将这笔资金“活转定”,从而获得更多收益。

公开资料显示,恒安小区始建于2005年,2006年有1088户家庭入住,共缴纳维修资金1097万元,这笔资金一直由江宁区住建局代为保管。

当业主询问这笔资金产生了多少利息时,江宁区住建局一直回避这一问题,最终经过几番交涉后,住建局回应称,小区居民拥有的活期利息仅35.7万元。

然而,小区业委会副主任李军红在为维修资金办理“活转定”时发现,早从2006年开始,江宁区住建局就已将这笔资金转为1年期定期存款。“跟业主说存的是活期,实际上住建局存了定期,产生的利息住建局得大头,业主只能得零头。”李军红表示。

李军红进一步调查发现,小区的维修资金已经产生了329万多元的利息,其中包括293.5万元1年定期利息,但是在向住建局索要这笔资金时,他被告知除了35.7万元活期利息外,余下的293.5万元业主没有资格使用。

该小区业主唐先生对记者说,“本来就是拿我们的维修资金产生的利息,为何不给我们,作为代管部门,无权利用这笔资金私自获利。”

针对业主的质疑,江宁区住建局有关负责人称,定期与活期的利差客观存在,早先确实没有向业主公布,但去年已向业主代表提供相关材料,利息一部分上缴财政,另一部分则用于办公经费的支出。按2008年以前的地方相关规定,代管单位每年可以从增值收益中提取2%左右的管理费用,现在已停止提取。

“即使按2%计算管理费,需要293.5万元吗?”部分小区业主质疑:代管部门以收管理费为由私自转存定期,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

9月9日,记者致电江宁区住建局物业科,该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让记者先与办公室联系。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这个事情已经有报道,我们也进行过回应,现在不会再就此事表态。”

根据原建设部和财政部2007年联合颁布的《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等转入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

房地产行业专家张建初表示,“在并未向业主公开的情况下,江宁区住建局私自利用这笔资金进行营利,这种借鸡生蛋的做法涉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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