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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和儿子在家中被伤 女子拿起刀刺向前男友

时间:2021-06-10 13:20:45 来源:山西晚报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 通讯员 赵君)分手引发纠纷后,男子持刀进入前女友家,连续刺伤前女友母子。为阻止对方,女子拿起水果刀捅了过去,致其死亡。6月9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听证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7起典型案例,其中“雷某故意伤害案”引人关注。
雷某与被害人赵某曾是男女朋友,二人因分手一事发生争执。2020年1月2日晚11时许,赵某醉酒后携带一把单刃尖刀,进入雷某的家,赵某与雷某儿子小冀发生打斗,将其腹部刺伤,雷某也被划伤。其间,雷某拿起家中的水果刀,在赵某背部捅刺两刀。之后,赵某爬上了阳台窗户,被雷某母子拉下后倒地死亡。经鉴定,赵某为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雷某涉嫌故意伤害被移送大同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审查认为,该案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雷某的行为是无限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在听取承办人案件汇报、侦查人员及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听证员经讨论一致认为,雷某的行为属于无限防卫。雷某当时正在遭受不法侵害,在自己的生命及儿子的安全无法被保障的情况下,她所实施的行为属于无限防卫,因此不负刑事责任。经听证会建议,雷某对被害人家属给予赔偿并达成谅解协议。最终,检察机关对雷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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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防卫
现行刑法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刑法为了鼓励人们同暴力犯罪作斗争,扼制严重犯罪,稳定社会治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而作的规定,这一规定并不是赋予受害人绝对的无限防卫权,而是特殊防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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