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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2013年GDP修订后增1.9万亿 增幅为3.4%

时间:2015-07-11 17:51:48 来源:北京青年报

昨天,国家统计局对2013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修订结果为:2013年国内生产总值为588019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9174亿元,增幅为3.4%。

国家统计局在昨天公布的《关于修订2013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的公告》中表示,依据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制度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去年国内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第一产业增加值为55322亿元,比重为9.4%;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56810亿元,比重为43.7%;第三产业增加值为275887亿元,比重为46.9%。由此得出,2013年国内生产总值为588019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9174亿元,增幅为3.4%。

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昨天针对修订GDP数据表示,近日我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数据已经公布,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和我国前两次经济普查的做法,需要利用“三经普”数据对2013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对2013年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调查,获得了更为全面准确的基础数据,因此为GDP核算提供了新的资料来源和依据。

这次修订2013年GDP初步核算数,主要是针对经济普查所带来的基础资料的变化,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进行的。修订后的2013年GDP总量和幅度分别增加19174亿元和3.4%,这一增幅不仅低于2008年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4.4%的增幅,也显著低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16.8%的增幅。据了解,2013年GDP数据修订后,我国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结构有所优化,三次产业比例由初步核算的10.0比43.9比46.1修订为9.4比43.7比46.9。

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昨天明确表示, 2013年GDP修订后,会影响2014年GDP总量,但基本上不影响2014年的GDP增长速度。因为在计算2014年GDP增长速度时,对于普查后增加的增加值增长速度,按所在行业统一可比的增长速度计算。从前两次经济普查看,2004年和2008年普查后,GDP总量比当年初步核算数分别增加16.8%和4.4%,但2005年和2009年GDP增速基本上都没有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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