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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15日起执行 网购商品拆封也能退货引争议

时间:2015-07-09 05:15:19 来源:燕赵都市报

“我们店已经加入7天无理由退货,亲可以放心购买。”有过网购经验的朋友,对于网店小二类似的广告语不会陌生。继去年3月15日执行的“新消法”给了网购者“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后,将于本月15日起执行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下称《处罚办法》)将消费者的权利进一步升级。

《处罚办法》明确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出现该种情况并超过十五日的,将被视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由工商部门依照《消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罚款最高额可达50万元。

此外,出现下列三种情况时也将接受同样的处罚。即,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燕赵都市报记者查询多家电商平台发现,几乎所有平台的退货政策都强调了货品的完整性。京东规定,客户购买京东自营商品7日内(含7日,自客户收到商品之日起计算),在保证商品完好的前提下,可无理由退货。唯品会在退货服务中明确表示,已拆封的音像制品、个人定制类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亚马逊对于退换货情况的表述更为具体,除已拆封或已使用的音像制品、办公耗材外外,食品类、化妆品类、个护健康类等多类商品都无法进行退换货。与这些自营平台不同,淘宝和天猫并没有明确的退换货说明,买家可与卖家商议,或通过系统自动办理。

而“网购商品拆封也能退货”的条款在施行之际引发多方争议。虽然新规受到消费者的普遍欢迎,但也令其颇有顾虑。刘曼经常在网上购物,也曾多次遇到因为“收到实物与描述不符”而退货的情况,在与客服沟通的过程中因为各执一词或退换货的运费等与卖家发生争执。刘曼对于新规表示欢迎,却也难免纠结,她说:“既然可以拆封退货,就说明有第二次销售。我希望退货方便,可又怕买到二手货。”

提起该新规,在网上经营孕婴商店的张抗抗直言道:“新规真正落地恐难成行。”考虑到母婴用品的特殊性,他店内的商品除非有质量问题,一般是不予退货的,能够退货的商品也必须保证不影响二次销售。在他看来,新规实施后对于商家的冲击力不言而喻,“要是按照新规,受理一个就得赔钱,全部受理的难度很大”。此外,张抗抗认为,现在已经有一些职业差评师存在于淘宝等电商平台,如果由此出现类似差评师的职业买家,必将对行业产生更大伤害,“这样的事情很难取证,我们的经营风险就更大了。”据悉,工商总局正在准备起草一个关于落实“7天无理由退货”的指引,以进一步细化该规定。有业内人士指出,虽然《处罚办法》列举了不能进行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但仍很难穷尽,执行上易打折扣。在进一步细化规定的同时,最好留一个“口子”让买卖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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