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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

时间:2021-06-22 13:21:14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本报太原6月21日讯(首席记者贠娟绸)《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近日印发。《通知》明确,省、市级行政机关要分别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并公布裁量权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正、合法、合理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通知》提出,依法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做到客观、适度,以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原则;实施非强制性措施可以达到行政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对行政强制的种类、程序和时限只作原则性规定的,应当列出确定行政强制种类、方式的具体情形、程序和时限。
对行政检查只有原则性规定的,应当确定检查范围和检查频次,列出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同一监管对象实施一般性行政检查的,应当明确职责范围,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机关牵头实施,并列出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只有原则性规定的,应当列出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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