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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将专项清理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时间:2017-05-16 09:27:00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

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了解到,2017年4月至11月,我省将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依法依规、全面清理未按规定审批开设银行账户或公款私存设立的“小金库”和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切实严肃财经纪律,并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此次专项清理的工作方案提出,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和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等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均纳入清理内容。对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重点清理内容包括:利用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经营收入等各项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以虚假事项或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的“小金库”;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主要指以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问题,重点关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

本次专项清理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7年4月至11月,分四个阶段进行。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省、市、县各级专项清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清理范围单位总数的10%,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省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为:0311-66650509,电子邮箱为:sxjkzxql@126.com,举报邮政信箱为:石家庄市邮政信箱611号,邮编:0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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