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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价改“破冰” 河北增量气、存量气价格并轨

时间:2015-07-09 05:33:09 来源:燕赵都市报

按照2015年实现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的既定目标,从4月1日起,河北存量气与增量气将实现价格并轨。这并不影响老百姓的居民用气价格。这是11日,燕赵都市报记者从河北省物价局获得的消息。这也标志着,河北省的天然气价格改革“破冰”。

非居民天然气价下月下调

据了解,根据20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按照现行天然气价格机制,河北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04元,实现价格并轨。原本,我国存量气与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相差0.48元左右。

我国天然气消费增长快速,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而为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近年来国家加快了天然气价格改革步伐,我国在2013年7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门站价格一步调整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保持合理比价的水平。而存量气价格分3年实施,计划今年调整到位。而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下降,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也相应回落,存量气与增量气价差大幅缩小,这为实现价格并轨创造了难得的有利时机。

天然气直供气价试点市场化

另外,河北省将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放开天然气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进行市场化改革试点。直供用户,是指直接向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买天然气,用于生产或消费、不再对外转售的用户。

鉴于化肥市场持续低迷,化肥用气价格改革分步实施,再给企业一定过渡期。化肥用气不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在现行存量气价格基础上适当提高,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每立方米0.2元。同时提高化肥用气保障水平,对承担冬季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实行可中断气价政策,用气价格折让幅度不得低于每立方米0.2元。

居民用气门站价暂时不变

此次居民生活(含独立采暖)、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福利机构等用气(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门站价格暂不作调整。方案实施后新增用气城市居民用气城市门站价格按当地并轨后城市门站价格政策执行。

燕赵都市报记者从河北省物价局了解到,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中石油昆仑车用燃气有限公司压缩天然气母站最高价格仍为4.58元/㎏,其中供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销售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其他地区压缩天然气母站价格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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