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股票基金 >

特锐德子公司特来电被罚 成立合营公司未申报违反《反垄断法》

时间:2021-07-09 12:47:38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7月9日讯(记者 李宾 王嘉浩)日前,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00001.SZ)发布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予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该处罚原因为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惠迪(天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营公司,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前未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同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双方设立合营企业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分别给予惠迪天津与特来电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2018年2月21日,惠迪天津与特来电签署协议,出资1亿元设立合营企业小桔特来电(青岛)新能源有限公司,惠迪天津、特来电分别持股60%、40%。合营企业于2019年7月停止营业,并提交了注销流程。

对于此次处罚,特锐德表示公司及子公司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法律合规意识,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制度的学习,在日常经营及对外投资活动中严格遵守并切实履行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处罚产生的影响,特锐德回复为,合营企业2018年-2019年营业收入约230万元,约占公司同期合并营业收入的0.018%;上述罚款金额,仅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最近一期经审计年度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007%和0.289%;同时,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且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精选展示

Copyright © 2021 山西商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