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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收购艺龙或闯入反垄断雷区 一旦审查或难通过

时间:2015-07-07 17:35:04 来源:和讯网

“我们换老板了!欢迎新股东!”5月22日,艺龙网CEO崔广福[微博]在发送给员工的内部邮件中如是说——这一天,艺龙网控股股东Expedia公司清空了其所持有的艺龙62.4%的股份。

作为交易的另一方,携程联手铂涛集团以及茂盛控股,成为此次艺龙网股权转手的买家;其中,携程网斥资4亿美元收购了艺龙网37.6%的股份,一举成为艺龙网最大的股东。

据易观智库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在线酒店预订市场集中度较高,携程、去哪儿、艺龙成三足鼎立之势:携程占比46.2%,去哪儿占比16.6%,艺龙占13.5%,三者共占76.3%的市场份额。收购消息一出,立刻成为业界关注焦点。有人惊呼:携程收购艺龙股份后,我国在线酒店预订市场将陷入寡头垄断的局面!

有法律人士认为,这笔交易已达到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经营者集中申报的相关标准,存在涉嫌垄断、限制竞争的不良影响,应当受到商务部有关经营者集中的审查。

6月2日上午,商务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携程公司宣布联合相关公司收购艺龙62.4%股份一事进行表态。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根据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事先向商务部进行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截至目前,商务部还未收到携程等交易相关方提交的经营者集中申报相关材料”。

“商务部一直坚持依法、高效、透明、灵活的态度和立场对待反垄断审查,审查过程中我们平等对待所有企业,我们认为任何类型的企业都有守法的义务和受到公平对待的权利,违法时都会受到同等追究。”沈丹阳说。

携程入股艺龙,会因闯入反垄断“雷区”而受阻吗?

控制权是认定经营者集中的关键

“携程和艺龙会根据各自独立的发展策略,继续独立发展。”携程相关负责人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携程此次收购艺龙股份的做法不是并购,而是战略投资艺龙,因而并不涉及我国有关经营者集中的相关规制。

对于这个说法,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表示,问题关键在于如何理解“经营者集中”这个概念。

我国反垄断法第20条以及国务院出台的《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简称“经营者集中申报规定”)第2条,对于经营者集中的情形有着明确规定:经营者合并、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都属于经营者集中。

“我国法律并未对经营者集中的股权占比有何要求。在携程收购艺龙股份的这笔交易中,对于两家公司是否实现合并,可能会存在不同的理解。但我认为,如果一家公司取得了对另一家公司的控制权,应当认为两家公司进行了合并。”游云庭解释。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咨询专家王晓晔对此表示:一般来说,占有一家公司股份超过50%,即享有绝对控股权,这种情况下认定对一家企业的控制是非常简单的。

“但事实上,即便股份未占到50%以上,通过其他的一些方式,比如人事联合、合同控制等,都能够实现在股权不占绝对多数的情况下对一家公司的控制,需要在具体案件中对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王晓晔称。

“携程系”控制艺龙股东会和董事会

那么,携程是否通过此次交易实现了对艺龙的控制呢?在这一点上,两则关于艺龙新股东会与董事会构成的消息,显得尤为重要。

有消息称,此次携程之所以联合铂涛集团和茂盛控股一同收购艺龙股份,是因为三家之间存在着关联关系;而三家公司联手收购艺龙62.4%的股份、获得了超过80%的股东会投票权,控制了股东会。

而在董事会层面,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艺龙CEO崔广福将退出董事会,改由吴亦泓、孙茂华、王胜利、郑南雁、王力群担任艺龙的董事。

在这五位董事中,孙茂华现任携程执行副总裁兼大住宿事业部CEO;郑南雁曾任携程副总裁,现任铂涛集团联席董事长;王胜利在其创立的北京现代运通订房中心被携程收购后,曾任携程网副总裁;吴亦泓现任如家酒店集团的首席战略官;王力群则是磐石资本董事长,该公司参与了携程旗下天海邮轮的投资。

其中,吴亦泓、王胜利、王力群3人均为携程任命的独立董事,因而有人认为,携程已经保证了对艺龙董事会的绝对控制权。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认为,如果消息属实,虽然从表面上看,携程只拥有艺龙37.6%的股份,但通过其关联方所持有的股份以及艺龙董事会的人员,携程实现了对艺龙的控制,已符合经营者集中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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