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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积极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专项金融债即将破冰

时间:2014-11-04 09:52:56 来源:河北日报

今年第三季度,河北银行管理部门继续加大力度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河北银行申请发行20亿元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已经通过中国银监会及人民银行批准,预计近日发行。该局将根据其发行进度,及时督导其合理使用发债募集资金,确保全部用于小微企业。同时,积极鼓励引导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这是记者从河北银监局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银监发(2014)36号)后,河北银行管理部门积极督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取得了较好效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照通知要求,结合本行实际加快产品及服务创新力度。省农信联社出台《贷款期限管理办法》,指导县级联社根据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等因素,采取分期偿还贷款本金等更为灵活的还款方式,减轻小微企业还款压力对经营管理正常、信用关系良好、持续经营能力较强的企业,允许按规定办理续贷,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邢台银行结合一年期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占授信比例90%以上的实际情况,根据小微企业的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出台了《邢台银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邢台银行“速保通”贷款管理办法》、《邢台银行“短贷通”贷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合理设定了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实行分期还款,满足生产经营周期较长的借款人的正常资金需求,进一步降低了由于贷款期限与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不匹配而形成的资金压力。

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模式。对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省内银行业机构在贷款到期前开展贷款调查和审批,符合相关要求的给予办理续贷,解决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临时资金困难的问题。香河益民村镇银行不断强化小微金融服务网点建设,成立渠口、五百户、刘宋特色支行,并成功开发出“益民金口碑”、“益民乐业贷”和“益民创富通”三大系列八个信贷产品,同时创新开展循环贷款、续贷等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和服务模式,根据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设定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以任何名义向小微企业收取服务费用,并对特色产业实行差异化利率,给予企业相应的优惠政策。三河农信联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对其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的形式,允许小微企业继续使用贷款资金。衡水银行创新服务模式,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贷款条件又有续贷需求的小微企业,采取灵活的还款方式,允许企业在每周审贷会前一天提前还款,审贷会通过后当天放款,有效改善了企业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问题,大大节约了企业的运营成本,避免了之前企业多天甚至几周的倒贷支出。张家口市商业银行在流动资金贷款(公司信贷)和个人经营贷款中增加等额还款方式,为客户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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