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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企业获降税礼包

时间:2021-08-02 09:20:41 来源:山西日报


7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其中明确了对租赁企业、企事业单位出租住房的增值税、房产税的降税政策,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
公告称,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还明确,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也比照适用上述税收政策。
记者点评:该政策有利于解决租赁行业普遍面临的税收负担较重、盈利空间较窄的问题,通过减轻企业税负,激发市场主体参与住房租赁的积极性,扩大市场化、保障性住房租赁房源的供给,从而让更多新市民、年轻人在城市中安居乐业。

孟婷编辑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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