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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河北省CPI同比涨0.8%全国排位倒数第三

时间:2015-07-07 19:31:47 来源:燕赵都市报

近日,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公布了河北省4月份CPI数据:4月份河北省同比上涨0.8%,在全国31个省、市、区由高到低的排序中,居第29位,即倒数第三。

据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调查结果显示,受天气转暖等因素影响,4月份河北省CPI环比下降0.6%,已连续下降2个月。随着本地蔬菜大批量集中上市,使得鲜菜价格大幅降低,环比下降9.4%,影响CPI环比下降0.39个百分点,导致食品类价格下降2.1%,鲜菜价格大幅走低是是食品乃至CPI环比下降的主因。此外,鲜瓜果价格环比下降7.2%,鲜蛋价格环比下降6.0%,两项合计影响CPI环比下降0.3个百分点。受国家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政策的影响,本月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微涨,环比上涨0.3%

从同比情况看,4月份河北省同比上涨0.8%,涨幅比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编制指数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呈现“五升三降”态势。衣着类同比上涨2.7%,涨幅位居第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食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同比分别上涨2.0%、1.4%、1.2%、1.0%;交通通信、烟酒、居住同比分别下降1.8%、1.5%、0.3%。从全国情况看,河北省4月份CPI同比涨幅与全国平均水平低0.7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市、区由高到低的排序中,居第29位。与周边省市相比,低于天津(同比上涨2.0%,下同)、北京(2.0%)、河南(1.7%)、辽宁(1.3%)、山东(1.3%)、内蒙古(1.3%),高于山西(0.6%)。1—4月份累计,河北省CPI与全国上涨1.3%的平均水平比较,同样低0.7个百分点,居28位。从31个省份(区、市)4月份CPI排位来看,全国仅有青海省4月份的CPI涨幅在“3”时代,为3.4%,属于最高地区。新疆涨幅最低,仅为0.2%。记者注意到,与全国水平相比,青海、北京等16个地区的4月份CPI涨幅超过了全国水平。甘肃、重庆、海南、江西的涨幅则与全国持平。而CPI涨幅处于“1”时代的有24个省(市、区),分别为湖北省、福建省等。与3月份CPI涨幅相比,河北等25个省份的4月份CPI涨幅出现回升,仅广东、广西两地出现回落,吉林、西藏、甘肃和辽宁的涨幅则与3月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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