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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为棚户区改造谋钱 多地设立统一的融资平台

时间:2014-08-05 16:54:0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8月4日,中央政府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要扎实推进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

这份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明确,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棚户区、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抓紧纳入改造规划。

通知指出,2013年改造各类棚户区320万户以上,2014年计划改造470万户以上。

“眼下对于棚户区的改造建设之中,最为关键的还是款项的筹集和安排。”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执行所长陈杰表示,即使仅考虑建安成本情况,棚户区改造计划将在2014年合计产生资金需求在4200亿元到6300亿元之间。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住宅金融事业部,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纳入国家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与项目资本金可在年度内同比例到位。

数据也显示,上半年国开行新增承诺棚改贷款6760亿元,是去年同期的18倍;发放2195亿元,其中,4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以来发放1949亿元,同比增长433%,支持新增建筑面积约2.5亿平方米,惠及棚户区居民213万户。

多地设立统一的融资平台

通知确定,对经过清理整顿符合条件的省级政府、地级以上城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其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比照公共租赁住房融资的有关规定给予信贷支持。

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牛凤瑞表示,地方的融资试点早已多方面展开,融资模式也在不断探索。有的地方通过开发商企业的资金与资源来做,给予一定的利润空间,政府也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8月2日,山东省财政厅对外公布,山东近期出台的棚户区改造融资计划方案,采取的方式是委托山东省财金投资有限公司代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并以这家公司为投融资主体,采取统贷统还方式,按需求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持除济南和青岛外的全省棚户区改造建设。

据悉,山东计划2014年至2017年全省改造棚户区79.79万户,到2017年年底,基本完成集中成片、非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

山东各市、县级政府根据当地棚户区改造筹资情况,可以自主确定是否参与这一融资模式。如果通过这一专门融资平台统一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将投入到各市列入省棚户区改造计划范围内项目。

未来,山东各市政府统筹安排偿还资金,山东省财金投资有限公司归集资金统一还款。各市政府制定偿债计划,明确建立多渠道的还款机制,将用于还款的财政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的监督检查。

事实上,这一模式,在北京等地也已经实行。目前北京市也正在推动建立棚户区融资统贷平台。据了解,今年北京市棚改项目共计191个,按照计划,应全部完成30个项目,部分完成41个项目,计划完成投资额250亿元。

北京与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实行“预授信+核准”模式,预期可新增500亿元人民币预授信融资额度,利率为央行同期基准利率下浮10%左右。未来根据具体情况,国开行可再给予1000亿元预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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